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任课教师、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研究生考试管理工作,现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绩管理规定》(试行)(津工大[2018]259号)文件,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成绩上报的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考核方式
凡属课程计划内的课程和其它学习环节均须进行成绩考核;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均按百分制评定成绩;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考核,一律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可以采用考查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二、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2018-2019-1期末考试安排
2019年1月16日(周三)上午10:20-12:00 应用统计
下午14:00-15:40 矩阵论
2019年1月17日(周四)上午10:20-12:00 数值分析
下午14:00-15:40 基础英语
2019年1月18日(周五)上午10:20-12:0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有关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的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三、博士研究生课程、专业课程及选修课程2018-2019-1期末考试安排
博士研究生课程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培养单位)开设的专业课程及选修课程(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开设的“材料近代测试与分析(公选)”、法学院开设的“知识产权”、图书馆开设的“文献检索与科技论文写作”、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期末考试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安排确定后报研究生院,时间地点由各培养单位及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设的公共学位课程由任课老师负责统一安排并按考试要求组织实施。
五、考试要求
1.任课老师负责考试科目的命题、试卷的印制、各考场试卷分发、收齐、考试过程试卷相关解释、试卷批阅、成绩上报等工作。考试前任课老师进入个人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打印选课学生名单一份,根据名单人数清点试卷并装入研究生考试专用试卷袋(试卷袋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院领取)。任课老师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期末考试,在考试命题、考试组织以及成绩评定等环节严格把关。
2.监考老师负责考场座位安排、试卷发放、收齐、参考研究生名单的签名及考场秩序的监管与维护。监考老师必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在考试过程中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能擅自离开考场。
3.各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院安排,负责为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考试安排监考教师和巡考人员(见附件1),并负责在考前通知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及相关任课老师考试安排及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的专业课程考试由本单位负责组织。
4.学校考务监督及巡考人员负责考场门贴、研究生的名单发放及监考老师的签字工作以及考场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单位巡考人员主要对本单位研究生的考场秩序以及监考教师进行检查。
六、2018-2019-1期末考试成绩与考试试卷上报安排
1.请任课老师教师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为本人教工号,初始密码为本人教工号。进入系统后选择:教师教学管理→学生成绩录入→选2018-2019秋学期及所任课班级录入成绩,成绩在确认无误后再点“提交”。成绩上报系统将于2019年1月25日关闭。
2.请任课老师将打印成绩单及研究生成绩报告单(系统里无考试学生信息时使用,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中的“培养管理”→“教务管理”页面下载或见附件2)一式三份(一份培养单位保留,一份放在试卷袋中,一份交研究生院)上交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汇总填报“研究生成绩报告单汇总表”(见附件3)后于2019年3月1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各类各专业各年级开设的课程考试与考察试卷及培养过程资料均由所在培养单位保存,以备检查。通过论文、口试以及考查等方式进行课程考核的任课教师,要在试卷袋中附命题以及评分标准一份。
若有其他疑问,请询问研究生院培养办,电话:83955494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
附件2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成绩报告单(此表仅用于网上录入成绩时无考试学生信息时使用)
附件3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成绩报告单汇总表
链接网址:http://yjsb.tiangong.edu.cn/2018/1220/c2713a37032/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