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我校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请工作调整如下。
一、推迟申请截止日期
(1)我校申请书在线提交时间延后至2020年4月1日17:00。
(2)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我校提交电子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延后至2020年3月20日。
二、在申请和结题材料等提交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
(一)申请阶段无纸化。
1.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
(二)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提交。
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可暂时不提供纸质结题材料(已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结题报告,科研院不予返回)。其他教师的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结题材料,请通过依托单位提出延后提交申请。
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20日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请满足条件的老师务必提前于2020年3月17日之前联系科研院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相关学院及教师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学校科研院网站及学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