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 和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6文章来源:数学科学学院浏览:46

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引育新动能决策部署,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服务我市科技型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创新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协同,提升我市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根据《天津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津科基201714)的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企业科技特派员(以下简称“特派员”)选派和优秀特派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特派员选派

(一)选派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4. 鼓励外地科技人员作为特派员服务我市企业创新发展。

(二)选派期限

一般为2年,根据企业需求,选派期限已到期的特派员可继续申请。

(三)选派程序

1.新申请的特派员需在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http://my.tjkjcg.com)进行注册,完善基本材料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企业科技特派员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已在平台注册过账号的单位和个人无需重新注册平台账号)。

2. 鼓励企业在服务平台(http://my.tjkjcg.com)上发布明确的需求信息和亟需解决的问题,特派员在平台上公开个人专业特长和擅长领域等信息,以实现企业精准选择,特派员精准对接。企业和特派员也可以通过线下等其它途径,进行对接协商。

3. 鼓励学院及科技人员有组织地走访对接企业,服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企业个性化出题,特派员团队答题的服务模式。

4. 申请人与拟入驻企业对派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派驻协议书;

5. 市科技局联合市教委根据申报情况和选派条件,确定本年度拟选派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其他要求

1. 入驻企业应积极创造特派员必需的生活、开展工作的便利条件,认真履行签订协议的承诺,把特派员作为企业创新资源,加快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

2.特派员派出期间要结合入驻企业的实际需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特派员要做好工作总结,每半年在网上填写一次工作日志。

(五)申报截止日期:请各位新申报特派员的老师在2020514日下午5点之前,完成2020年新申报特派员网上申报材料工作

 

二、优秀特派员人选推荐

为鼓励支持更多科技人员参与特派员工作,为企业开展创新服务,向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市科技局将遴选一批服务成效显著的优秀特派员,与企业联合申报特派员项目。现将推荐2020年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对所有20182019年派驻的特派员进行考核,派驻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包括已获得立项资助的人员)均需提交工作总结,提纲见附件1
   2. 各企业科技特派员按照附件1提纲,对服务企业情况进行总结,将能够证明服务企业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总结后面(主要包含为企业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企业科技创新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双方署名的专利、奖励、标准成果等),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推动了公共卫生健康、企业防疫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应在总结中着重说明。并根据派驻期间的服务成效填写附件2服务成效统计表(教师);

        3.请各学院和科技特派员高度重视总结工作,总结将作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择优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4.
所有考核的特派员,暂未网上注册的需要在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http://my.tjkjcg.com)进行注册、完善个人材料并对服务企业情况进行总结(已在平台注册过账号的无需重新注册平台账号),其中应包括:能够证明服务企业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主要为企业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企业科技创新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双方署名的专利、奖励、标准成果等),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推动了公共卫生健康、企业防疫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应在总结中着重说明。

5.特别注意20182019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特派员,在2016年及以前已受过特派员项目资助的今年也可作为优秀人选推荐,且特派员本人需在学院统一报备往年资助立项年份和合作单位;

6.为鼓励更多特派员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市科技局今年将从优秀特派员人选中,择优支持部分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特派员与企业联合承担特派员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服务非高新技术企业特派员与企业联合承担特派员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7.所有考核特派员均需在网上提交总结,并统一提交纸质版总结及附件证明材料和特派员服务成效表至学院,相关学院及部门需填写附件2服务成效统计表(学院)及附件3人员汇总表,并于2020514日下午1700之前将各特派员总结(附件111份)及证明材料,服务成效表(学院)(附件21份)、人员汇总表(附件31份)纸质版交行政中心325办公室,其中,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发电子邮箱kjc@tiangong.edu.cn,以上文件见附件

学校联系人:刘鹏飞,贾鑫  联系电话:83955388,83955387

天津市科技局联系人:盛强   联系电话:58832982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李军亮  237188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