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4文章来源:数学科学学院浏览:138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为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全面落实《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工大[2021]31号),经研究决定,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探索新形势下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规范面试环节,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复试,全面考查学生的道德品质、学术潜质、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等,避免简单“唯分数”的做法。

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支持建设在线核心课程、前沿课程,培育一批研究生精品课程、网络示范课程及课程教材;支持专业学位实践教学及案例库建设,积极申报“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建成一批高水平专业学位案例库

推进分类培养,强化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鼓励以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宗旨,管理制度完善、实践创新成果突出的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研究;研究生教育平台建设与学术共同体建设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研究。

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升导师指导能力,打造一流导师队伍

重点围绕“提升导师指导能力,因材施教,立德树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导师考核评价,优秀导师和指导团队的培育和典型案例,导师队伍建设,双导师制”等内容展开研究。

优化学科结构,提升学科建设能力,加强内涵建设

重点围绕“学科结构调整、学科协同和交叉融合、学科集群式发展、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生态体系、新兴学科培育、学科内涵建设、学科龙头作用、学科评价”等内容展开研究。

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学位质量

重点围绕“培养环节设计和关键环节质量监控,研究生分流,学位论文质量提升,学位质量保障,教育质量评价”等内容展开研究。

深化培养模式改革,落实质量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以人才培养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建立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和保障机制。新形势下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的对策。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遵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律,通过国内外知名高校的比较研究和我校实地调查研究,分析和总结研究生教育规律,探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法和举措。

项目负责人应为从事研究生教育一线工作的教师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

㈢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应少于3人;对于有在研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㈣对于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由其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㈤项目结题时须有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应的标志性成果,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和实际应用效果的支撑和佐证材料。

三、立项数量、项目经费资助标准及管理

学校2021年度计划立30项左右重点课题,20项左右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立项项目根据选题类别分别给予每项0.3-0.4万元经费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一次划拨,动态管理;一般课题立项项目为自筹经费,不拨付资助经费,对结题评审结果优秀的,下年度作为立项评审参考项。

㈢项目所属单位应为项目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协调解决项目研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督促检查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研究生院加强对项目的检查与指导,对项目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备案;对建设开展不力的项目,将减少或终止经费资助,直至撤销该项目。

四、申报程序

㈠项目申报。各单位组织项目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一)并组织初评与推荐。每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不超过4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或有3个及以上学科与专业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推荐名额可增加1项;其他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重点课题项目不超过3项,其他单位推荐重点课题项目不超过1项。

项目评审及立项工作。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公布最终立项项目名单。

㈢材料提交。各单位在《申请表》相应的栏目填写初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填报《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二),于6月7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与本单位申报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tgdpyb@126.com。

五、未尽事宜可向研究生院咨询。

联系人:周政祎  电话:83955016


附件:1.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请表

2.天津工业大学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