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党组织忠诚老实。在党组织面前,党员、干部不能隐瞒自己,不能信口雌黄。党员、干部之间也应该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由于多方面原因,有人说假话,也有人喜欢听假话,有人惯于唆使别人说假话,有人觉得不得不说假话。社会上,说假话占便宜,讲真话吃亏,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但是,作为共产党人,要敢于坚持真理,不要见风使舵,不能学“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拋一片心”那一套市侩哲学!对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的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都要支持和保护。对党组织决定,党员、干部应该不讲任何价钱,不打任何折扣。如果认为组织决定有不妥之处,可以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之前,必须毫无保留执行,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阻挠和拖延组织决定的执行。每个党员、干部,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越是党龄长、职务高、成绩大,越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而不能居功自傲,更不能把成绩和贡献当作向组织讨价还价的资本。——《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9页
事实表明,党内生活松一寸,党员队伍就散―尺。党员、干部只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锻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防身治病的有力武器,通过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洗涤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灵魂。要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真正使党员、干部在每一次党内生活中都能有所悟、有所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20日)
来自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