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0文章来源:数学科学学院浏览:10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研究生考试管理工作,确保研究生教育同步同质,现根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津工大[2020]62号)及《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津工大[2019]140号)文件,结合本学期研究生教学情况,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成绩上报的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

凡属课程计划内的课程和其它学习环节均须进行成绩考核;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均按百分制评定成绩。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考核,一律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可以采用考查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考试可采取笔试、口试形式,笔试可采用闭卷、开卷或论文等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确定。

考查可采用笔试、口试、开卷、闭卷方式,也可根据研究生某一学习环节的过程及结合考查成绩综合评定。

二、考核办法

1. 考核安排

1)全日制硕士公共学位课(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第一外国语”、“矩阵论”、“数值分析”和“应用统计”)考试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培养单位负责安排监考教师并按本单位教学绩效考核。

结合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实际,本学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考试分2阶段进行11进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期末考试;17集中进行其他几门课程“第一外国语”、“矩阵论”、“数值分析”和“应用统计”的考试。

2)博士研究生课程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的专业课程及选修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述”),均由任课教师组织。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设的公共学位课程由任课老师负责统一安排并按考试要求组织实施。

2. 考核方式

1)班级内研究生均已返校的课程,本学期期末考试采用线下方式。

2)开课单位也可以根据课程涉及研究生的返校实际情况集体研判后采用“线下+线上”结合方式。线上考试由任课老师自行选用平台,做好相应的考务准备作。

对于采用“线下+线上”结合方式同步考试的课程,已返校的研究生必须参加线下考试因疫情无法返校、且全程参与线上授课教学的研究生,参加线上考试。

3. 注意事项

1)任课教师应合理设计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

2)任课教师应将具体考试方案报课程所在单位备案、被查。

公共学位课具体考试方式,由课程所在单位报研究生院备案、备查。

3)任课教师务必将考核方式、考试时间及考试要求于考前一周通知到全体参考研究生。因通知不到位造成的成绩纠纷,由任课教师自行负责,所在学院需做书面情况说明

三、考试要求

1.考试科目的命题及试卷要求

任课教师负责考试科目的命题、试卷的印制、各考场试卷分发、收齐、考试过程试卷相关解释、试卷批阅、成绩上报等工作。考试前任课教师进入个人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确认并打印选课研究生名单份(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选择教学管理→课程选修名单→打印)。

1)纸质版试卷应根据名单人数清点试卷并装入研究生考试专用试卷袋(试卷袋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院领取)。

2)线上考试只放题目即可。试卷中不得出现敏感词,比如学校名称、logo等。试卷最好进行技术处理,使网上爬虫无法捕捉整套试卷。

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期末考试,在考试命题、考试组织以及成绩评定等环节严格把关。

2.监考要求

公共学位课由任课教师为主监考、研究生所在学院配合安排监考教师。考场安排将后续单独发送。

专业课由课程所在学院安排监考教师。

1)进行线下考试的科目,监考教师负责考场座位安排、试卷发放、收齐、参考研究生名单的签名及考场秩序的监管与维护。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在考试过程中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能擅自离开考场。

2)进行线上考试的科目,建议采用超星智慧考试系统+腾讯会议监考或雨课堂考试系统+腾讯会议监考。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开课单位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的通知,按时报送考试形式主监考等相关信息。各培养单位请配合开课学院做好监考教师安排工作及时核对考场和参考研究生信息,确认无误后按照研究生院安排,负责为各课考试安排监考教师和巡考人员,并负责在考前通知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及相关任课老师考试安排及要求。

4)研究生院负责各考场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培养单位巡考人员主要对本单位研究生的考场秩序以及监考教师进行检查。

5)线下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控。

3.缓考要求

1)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缓考,因病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期参加考试时,必须事先持医院证明等证明材料向导师与培养单位请假,填写《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缓考事项申请审批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缓考。

2)已办理过课程缓考的研究生无需再次参加课程部分的学习,但需要与下一学年的研究生一起正常参加考试。

四、2022-2023-1期末考试成绩提交与考试试卷上报安排

1. 成绩上报

1任课教师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用户名为本人教工号,初始密码为本人教工号。进入系统后选择:课程成绩管理→课程班级成绩录入→选2022-2023秋学期及所任课班级录入成绩,成绩在逐页确认无误后再点“提交、打印”。成绩上报系统将于2023年2月28日关闭

2)任课教师在线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学院保留,一份放在试卷袋中,一份交研究生院)上交所在学院。对于采用线上、线下并行方式进行的考试,授课教师应撰写情况说明,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线上监考录像、考场记录等一并放入试卷袋中留存被查。

各学院汇总填报“研究生成绩报告单汇总表”(见附件3)并收齐本学期本学院所开全部课程成绩单后于2023年3月12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成绩报告单汇总表》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中的“培养管理”→“教务管理”下载。

2.各年级开设的课程考试与考察试卷、答题纸、考试形式、考核方案、成绩单、线上考试情况说明及培养过程资料均由所在学院保存至少5年,以备检查。1)通过论文、口试以及考查等方式进行课程考核的任课教师,要在试卷袋中附命题以及评分标准一份。(2)通过线上考试方式进行课程考核的任课教师,要在试卷袋中附选择线上考试的情况说明一份。

3.各年级开设的课程考试成绩均需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线上报,不允许其他形式补报。

五、2022-2023-1期末考试成绩查询

各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对本学期所修课程于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课程评价后,方可查询到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请各学院督促研究生务必完成课程评价,以免影响个人成绩单的正常显示。